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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僖公二十二年:子鱼论战》原文|注释|赏析
释义

《僖公二十二年:子鱼论战》原文|注释|赏析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注释〕  夏:鲁僖公二十二年夏,即周襄王十四年,公元前638年。  宋公:宋襄公,即子兹父,前651—前637年在位。继齐桓公之后图霸,与齐、楚相争。宋楚泓之战,他大败伤股。明年,伤重致死。卫侯:卫文公,即姬燬。前659—前635年在位。  己巳:干支纪日法的一天。以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配合,顺序连续纪日,每六十日一循环。朔:以月亮的圆缺周期计时,每一圆缺为一月,朔为第一天,即初一。  泓(hónɡ):河流名,在今河南省柘城县西北。  大司马:官名。据《周礼》所记,职责是掌管军政、军赋,“佐王平邦国”。此时,宋国大司马为宋庄公孙公孙固。固谏:坚决劝谏。  商:周灭商后,将商族地一部分分封其王室成员,使之建立宋国。这里的商即宋。  弗可赦:其罪不可以赦免。  列:阵列。  既济:全部渡过河。  司马:大司马的简称。  陈(zhèn):即“阵”。  门官:宫殿守卫官,国君出征时在其左右侍卫。  重(chónɡ)伤:前伤未愈复又受伤。  二毛:白发与黑发相间,头发花白。  阻隘:拒敌于险隘之处。  亡国之余:商代之后。  鼓:鸣鼓。古代作战以鸣鼓为出击号令。  勍(qínɡ)敌:劲敌、强敌。  赞:佐助。  惧:惧怕不能获胜。  胡耇(ɡǒu):长寿之人。  何有:不顾及。  服:服从,屈服。  利用:用其有利于我者。  致志:士气高昂、斗志旺盛。  儳(chán):进退上下无序。

〔鉴赏〕 本文论述宋楚泓之战的起因、经过及宋统治集团事后对此战役的总结。自“楚人伐宋”至“弗听”,记述战争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前者是宋襄公欲争霸天下,后者为楚国以伐宋实现救郑。从“冬十一月”至“门官歼焉”,叙说泓之战及其以宋国失败告终。“国人皆咎公”以下,论叙宋国在战败之后的总结。

战争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之间的矛盾,是解决利益冲突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战争往往决定一种力量或一个政权、国家的兴衰存亡,关系到无数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不能不慎重地加以对待。在泓之战爆发前,宋统治集团争论该不该从事这场战争。大司马公孙固坚决反对,其理由是“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这里所说的“天”实际上是指历史的必然趋势,公孙固根据历史的趋势和对现实政治的观察,预见到作为商后裔的宋国不可能成为继齐国之后的霸国,明确地指出宋襄公不能复兴殷,成不了在齐桓公之后的霸主,他的直言进谏表现了他对国家和人民勇于负责的精神。这一正确的判断自然不是出于天命思想,而是来自他对当时形势的分析,对宋国实力,对宋襄公思想、心理、行为的认识。

宋襄公图霸必将不成,几乎是宋国内外的一种共识。鲁僖公十六年,周内史叔兴对他说:“君将得诸侯而不终”,根据是他不以人的行为推断吉凶,而将其归于与之无关的因素。十九年,他在祭次雎之社时,将鄫国国君作为人牲,引起时任大司马的庶兄子鱼的批评:“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饗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其后,他又一再强调“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二十年,鲁国臧文仲得知宋襄公欲合诸侯,作过如下批评:“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

战争的成败,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双方的综合国力,主要是军事、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与自然等条件,还取决于作战双方军事家的战略战术。他们凭着由种种条件所构成的前线与后方,导演出一幕紧接一幕的威武雄壮的战事。在战争中指挥者要设法保存自己的力量,伺机歼灭敌人,在此过程中允许采取各种手段,制造假象,迷惑敌人,创造、利用种种有利条件,不提倡“平等”的格斗。泓之战时,起初的战机对宋国有利。宋军本可乘“楚人未既济”出击,在此之后也可在“既济而未成列”时进攻,但都为宋襄公所反对。这使宋军失去了战机,在与比自己强大且人数众多的楚军战斗中大败。晚于他的孙武,在其所著《孙子兵法》中肯定:“兵者,诡道也”,主张“半济而击之”。这些都是对战争经验的总结。

“成列而战”是春秋之前的战法,由于当时武器和军事组织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为了容易控制和指挥部队,必须保持一定的队形,以形成相当的战斗力。但是中国历史进入春秋以后,武器日趋精良,车阵战法越来越完善,因此要求更加灵活地确定队形的变化和指挥方式。“不以阻隘”也是一种陈旧的做法。宋襄公食古不化,拘守过时的观念,无视当时的军事发展,不根据战场态势,抓住战机,反而让敌人获得部署军力的可贵时机,使自己被动挨打,终于惨败。作者以宋襄公的愚蠢宣布了“成列而战”的过时,告诉人们不从实际出发、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某种战法将遭致灾难性的后果。

文章充分地显示了宋襄公仁义的愚蠢可笑,这种仁义观之所以遭到人们的唾弃,首先因为它是虚伪的。宋襄公讲仁义并非出于仁慈之心,而是由于他不自量力要称霸,他想效法齐桓公故事,假仁义之名,以抬高自己的声望,号令诸侯,达到称霸的目的。其次,这种仁义迂腐而残忍。战争是你死我活的搏斗,宋襄公主张“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对敌人仁慈,实际上就是对自己将士的残忍。敌人在没有放下武器之前,虽然他受伤了,也还是会用手中的武器来杀我们的战士;敌人即使年老体衰,也是拿着武器来攻击我们的屠夫。子鱼说得好:“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再次,这种仁义观表现了思想混乱,混淆了政治学、伦理学和军事学上的仁义概念。仁爱主要是政治的和伦理的概念,在军事上最重要的是克敌制胜。战争中的仁义是指维护正义,爱护百姓,保护他们的利益,发动政治和外交攻势,以最大限度地孤立敌人和减少自己的损失,理想的做法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战争中虽然也要实行人道主义,但只是指关爱己方士卒,优待俘虏,然而对待凶残的敌人不能仁慈。宋襄公在思想上所犯的最大错误就是胡乱套用道德观念,把对待人民的仁爱用来对待敌人。

这篇文章的价值不仅表现在生动地记载了宋楚泓之战和宋襄公争霸失败的过程,而且在于塑造了一个假仁义的形象。宋襄公是迂腐的典型,后来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笑柄,这对于人们探讨、认识真正的仁义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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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4 14: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