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做一个无神论者
有神论者有两个最有力的理由,一个是推测:如果没有神的安排,怎么解释秩序;另一个是功能论的:如果没有神在看,岂不是什么坏事都可以做了?
关于秩序和世间万物的精密安排,人们爱引用爱因斯坦和牛顿的话语,两位都是在宇宙知识上最专业的人士,如果他们认为有神,应当比世上所有其他人更加值得信赖。然而,与他们对于宇宙秩序的物理学论证不同,他们关于冥冥中有神在安排一切的说法只是一种推测,虽然他们各自对物质运行规律的描述也是一种推测或者是假说,但却是与关于“神的存在”性质不同的一种推测:前者是可以通过某颗星星某个时间在某个地点出现这样具体的预言来加以印证的;后者却无可印证,只是想当然尔。因此,尽管这一猜测出自最专业人士之口,它仍然只是猜测而已。
至于有神论的规范行为的功能,不可否认它是对人类行为最强有力的规范力量,如果人真的相信做坏事会下地狱,那么他们做坏事的动机会被压抑很多。但是。第一,规范人类行为的功能本身并不能成为神之存在的证据;第二,其他观念甚至社会习俗都能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功能,比如关于因果报应的想法。
人们相信有神,一个最深厚的原因在于科学对世界能够做出解释的部分比例不大,有很大一个比例(10%?30%?70%?90%?)的事物是无法解释的,是人类不了解的,比如说暗物质。这些不可以解释的事情就只好被诉诸于神。但在我看来,这仍旧不是神确实存在的证据,仍旧只是一个推测而已。所以我仍旧是一个无神论者。在没有神之存在的确凿证据出现之前,我们仍旧可以做一个无神论者。我相信,这也是世界上所有清醒的人的不二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