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孟子·离娄下》
〔注释〕 瞷(jiàn):偷窥。 蚤:通“早”。 施(yí):斜行。 墦(fán):坟墓。 施(yí)施:喜悦得意貌。 希:通“稀”。
孟子的文章以论辩见长,气势磅礴,力量充沛,令人不得不为之口服心折。但《齐人》这一章,却从另一角度显示他的文学功夫,读来另有一番情趣。无怪乎后人有的称之为开小品之先河,有的把它看做小说的雏形。因为全文虽只有二百余字,可是含有辛辣而深刻的讽刺意味,而且初步具备了作为小说所必需的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孟子对待富贵利禄的态度是,不是完全排斥它,而是要取之以其道,不能强行乞求,更不能不择手段,丧失本性、气节。这一态度,在《孟子》一书中有多处直接表示,本文的结尾一段,正是用简洁的语言点明题旨,给人以棒喝作用。但是,文章之所以能给人如此鲜明的印象,而且回未无穷,主要倒是因为前面那个有头有尾的故事。故事开头和结尾部分,用概述性的笔法,而中间写过程部分(妻子由怀疑到跟踪,到发现真相,到妻妾对泣),则用了具体描写手法,写得有声有色,起了很好的揭露和讽刺作用。全文主要写了两个人:齐人和他的妻子。对齐人,作者着墨不多,但已充分揭露出他可鄙、可憎、可悲、可笑的两面性格。明明是靠向别人乞讨残羹冷炙以求一饱,但在妻妾面前却硬充阔佬,诡称都是跟富贵人家一道吃喝,甚至当妻妾已明真相,“相泣于中庭”时,还“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我们姑且不谈是否实有这个“齐人”(因为有人提出这样问题:既然齐人以乞讨为生,怎么家中还有妾,同时妻妾又何以为生),但从这一形象中,却会很自然地想到大千世界中形形色色的明一套、暗一套,表面上道貌岸然,骨子里肮脏不堪的诸多人物。因此,“齐人”也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对齐人的妻子,则作了较多的正面刻画,显示她是个颇有见识和骨气的人物,对齐人起强烈的反衬作用。妻子的怀疑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按照中国传统习惯——礼尚往来,哪有丈夫经常到富贵人家去吃喝,而“显者”却始终不来光顾一次的道理呢?既然有疑,就得解开,于是她决心“将瞷良人(丈夫)之所之”。果然,她一早起来,“施从良人之所之”,跟踪偷看,就属必然的发展。待揭穿秘密,目睹丈夫的丑态以后,回家“与其妾讪其良人,相泣于中庭”,以一泄满腔悲怨之情,更是应有的结局。这里,有语言,有动作,有情态,刻画人物的各种手段,差不多全用上了。还值得一提的是,其妻告其妾的先后两次语言,写法也富有变化。第一次为了一再强调齐人可耻的谎言,故不惜重复开头已作概括叙述的话(“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尽富贵也”),可谓该繁则繁;第二次因真相已经大白,故跟踪所见只需用“今若此”三字即可,而且增强了悲怨色彩,有不忍卒言之味,可谓该简则简。环境方面共提到三处,一是齐人家中,一是都城中各地,一是东郭墦间,都是为故事的发展和人物的活动服务的。
孟子借用“齐人”这一故事,却并不限制在故事本身的意义上,而把它的主旨升华了一步,用来揭露讽刺社会上那些“昏夜乞怜(于权门),白日骄人”,一心追求利禄,不惜出卖灵魂的人们,这就使这个故事的社会意义扩大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这种人难道还见得少吗?就是到了今天又何尝绝迹?这对于读者,自然有着教育和认识的作用,本文的客观意义正在于此。
至于用如此简练的文字,写出如此生动的故事和人物,那更值得欣赏、借鉴。篇末点题,尤为后代寓言、小品乃至人物传记作者所效法。